星期二, 12月 11, 2007

發病及傳變規律

五臟時間節律

五行
五臟
五時 長夏
晝夜 平旦 日中 下脯 夜半


發病時間規律

  1. 主時發病 (當令發病)-當令最易受邪,如: 肝病發於春
  2. 非主時發病(非當令發病)-係由他臟傳來,如:脾病發於春,非當令發病,系由肝臟傳來

【素問.咳論】五臟各以其時受病,非其時各傳以與之。


相生傳變(子母相及)

  1. 母病及子,如:肝病→心病,腎病→肝病
  2. 子病及母,如:肝病→腎病,心病→肝病

相剋傳變(相乘相侮必同時發生)

  1. 相乘傳變,如: 肝旺乘脾,脾虛肝乘
  2. 相侮傳變,如: 肝旺侮肺,肺虛肝侮

始病則以歲月期之,病重則旬以期之,病危則以旦暮期之。

相生傳變-順傳,病輕,吉

乘侮傳變-逆傳,重病,凶


根據五臟與色、味、脈的五行歸屬,確定疾病部位。如: 面青、喜酸、脈弦-肝病,面赤、喜苦、脈洪-心病

根據色脈之間的生剋關系推斷病情。以肝病為例:

色脈關系 預後
相符
剋色之脈(金剋水) 死(逆)
生色之脈(水生木) 生(順)

 


據五行生剋制化規律,截斷病理傳變。如: 見肝之病,知肝傳脾,當先實脾。

根據相生規律

  • 確定治則
    • 補母(虛者補其母),適於母子關系失調的虛証
    • 瀉子(實者瀉其子),適於母子關系失調的實証

  • 制定治法
    • 滋水涵木法(補腎陰以益肝陰)
    • 益火補土法(補腎陽以益脾陽)
    • 培土生金法(補脾陽以益肺陽)
    • 金水相生法(肺腎陰虛或肺虛中後期,以此法滋腎陰而補肺陰)


根據相剋規律

  • 確定治則
    • 抑強扶弱(瀉其剋者之強,補其被剋者之弱)
    • 分清主次
  • 制定治法
    • 抑木扶土
    • 培土制水
    • 佐金平木(肝火刑金,故清肅肺氣以對抗肝火)
    • 瀉南補北(瀉心火以滋腎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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